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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切忌擅自进行药流

作者:赵    来源:本站编辑    时间:2012年05月19日

孕妇切忌擅自进行药物流产(图)

  药物流产是通过药物口服来终止早期妊娠的方法,药物流产只是避孕失败后的一种补救措施,况且其药物可引起胃肠道功能紊乱,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腹痛等症状,还可引起心血管疾病。

  俗话说"是药三分毒",因而,药物流产即使实施得再成功,还是会对女性的健康造成损害。为了保证药物流产的安全,缩短出血时间,药物流产必须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,由专门的医护人员施行。孕妇要严格按医嘱服药,切忌擅自进行药物流产。医生提醒流血时间若超地十天以上,应及时到医院就诊。

  郑州新世纪医院医生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女性朋友,药物流产只适合于停经49天以内的怀孕妇女。用药之前要作B超检查,因为B超检查可了解妊娠的大小、位置,以帮助确定是否适合药物流产。推荐阅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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