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切忌擅自进行药流
作者:赵 来源:本站编辑 时间:2012年05月19日
孕妇切忌擅自进行药物流产(图)
药物流产是通过药物口服来终止早期妊娠的方法,药物流产只是避孕失败后的一种补救措施,况且其药物可引起胃肠道功能紊乱,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腹痛等症状,还可引起心血管疾病。
俗话说"是药三分毒",因而,药物流产即使实施得再成功,还是会对女性的健康造成损害。为了保证药物流产的安全,缩短出血时间,药物流产必须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,由专门的医护人员施行。孕妇要严格按医嘱服药,切忌擅自进行药物流产。医生提醒流血时间若超地十天以上,应及时到医院就诊。
郑州新世纪医院医生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女性朋友,药物流产只适合于停经49天以内的怀孕妇女。用药之前要作B超检查,因为B超检查可了解妊娠的大小、位置,以帮助确定是否适合药物流产。推荐阅读: